政协南京市秦淮区委员会“百名委员、共创共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专项民主监督活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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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13号),探索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新途径、新形式,推进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充分发挥政协职能作用,经区政协党组研究,决定于2018年4月20日-5月20日,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组织开展“百名委员、共创共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专项民主监督活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紧扣南京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要求及秦淮落实专项工作的目标,紧跟攻坚进度,发现问题,为推进秦淮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提出建设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促进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秦淮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探索新形式,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整体水平。 本次活动组织部分区政协委员参加,共约120人,集中监督活动时间从4月20日开始至5月20日截止。 二、实施内容 1、区委、区政府重要部署贯彻情况。对区委、区政府“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决策部署的工作进展和实际成果进行监督。 2、主要任务推进情况。对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特别是2018年我区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3、监管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有选择地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食品质量全程监管、社会参与共管等情况进行监督。 三、组织形式 1、成立专项民主监督领导小组。由区政协主席邵强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主席耿开棋、张敏、潘春雷、郑曼、杨卫青为副组长,成员由区政协各专委会主任、各街道政协工委主任(或副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政协副主席张敏兼办公室主任,区政协秘书长王媛、区政协经济科技委主任刘益军为办公室副主任。 2、成立专项民主监督小组。成立12个专项民主监督小组,分别由区政协主席、副主席带队,区政协各专委会、各街道政协工委具体承担各专项民主监督小组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按照“就地就近就便”原则,每个监督小组安排10名政协委员参加,各街道工委主任(或副主任)任监督小组组长,区政协各专委会主任担任对口联系街道工委的协调督导组长,区政协办公室(研究室)明确各专委会联络员做好联系、跟踪、服务、信息汇总等工作。 3、营造社会舆论氛围。结合健全规范化食品加工体系、建设科学化检验检测体系、强化专群结合防控体系、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立应急处置体系等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内容,注重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挖掘、总结政协委员参与专项民主监督活动的典型事迹。 四、工作方法 1、注重以点为主,点面结合。以专项民主监督小组为基本单位,围绕涉及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及我区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民主监督,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2、广泛发动动员,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委员成为专项民主监督活动的参与者,成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推动者。 3、总结工作经验,提炼成果。在形成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报告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的基础上,对本次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和经验进行总结,为进一步探索委员开展民主监督途径、提升委员履职效能提供帮助。 五、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4月19日) (1)制定《秦淮区“百名委员、共创共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专项民主监督活动总体方案》,并报请区委同意。 (2)建立专项民主监督活动组织架构,明确各专项民主监督小组中政协委员组成。 (3)召开专项民主监督活动动员会议,请区市场监管部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相关情况通报。 (4)动员政协委员以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引导和组织政协委员自发参加民主监督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4月20日-5月20日) 由区政协主席、副主席带队,各街道政协工委牵头,各专委会协调督导,按照总体工作部署,组织策划实施具体监督活动,通过专题视察、座谈、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活动。原则上集中利用三周时间开展视察监督活动,即每周开展一次视察监督活动,具体开展“三个一”视察活动:一是视察“一所学校食堂”,主要督促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和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落实情况;二是视察“一家农贸市场”,主要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检查食用农产品入市销售检测检验和溯源管理情况;三是视察“一批餐饮门店”,主要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和基层市场监管分局履职情况。 3、分析总结阶段(5月下旬) (1)5月中旬前,各监督小组总结民主监督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区政协办公室(研究室)根据各监督小组开展监督活动汇总的情况,形成专项监督工作报告,总结经验、提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2)5月底,区政协召开专项民主监督活动总结会议,听取各民主监督小组活动开展情况和区政协办公室(研究室)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部分政协街工委及政协委员在会上作交流发言,邀请区委领导或区政府领导作总结讲话。 (3)形成专项民主监督报告报送区委、区政府。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专项民主监督活动是区政协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推进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的具体举措。各专委会、各街道政协工委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用感,切实组织策划好。 2、加强领导。区政协专项民主监督活动在区政协党组领导下开展,区政协各专委会要加强专项民主监督小组的指导与联动。各政协街道工委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具体组织工作。政协办公室(研究室)要做好监督情况总结及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3、强化落实。专项民主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工作职责,推动任务落实。设立工作小组联络员,及时沟通情况,做好协调。区政协机关、各街道政协工委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附:区政协专项民主监督活动责任分工表 政协南京市秦淮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 区政协专项民主监督活动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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